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(第二批)和实用技术示范工程(第二批)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根据中环协《关于推荐2014年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(第二批)的通知》(中环协〔2014〕54号)和《关于推荐2014年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示范工程(第二批)的通知》(中环协〔2014〕55号)要求,我协会开展相关工作的初审和推荐工作。
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,用A4纸胶装成册,一式两份,于2014年10月10日前报送我协会。我们受理后,对初审通过的项目推荐报送至中环协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 1、《关于征集2014年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(第二批)的通知》(中环协〔2014〕54号)